福州百兴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阳光城丽景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现将福州百兴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阳光城丽景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福州百兴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阳光城丽景湾项目
建设单位:福州百兴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州市南屿镇尧沙村
验收范围与内容:福州百兴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阳光城丽景湾项目,总占地面积56940.9m2,总建筑面积223798.38m2,建设3栋高层商住楼、9栋高层住宅楼、4栋2层商业、1栋2层配套用房、1栋1层变配电房及1栋3层幼儿园,设置2层地下室。环保设施已经建设完成工程有:化粪池、隔油池;排风机房降噪隔声装置,发电机废气排气竖井、油烟竖井;垃圾收集桶等。验收内容包括检查工程环评及环评批复落实情况、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环保机构及规章制度建设情况等
验收结论:根据现场核查结果,建设项目基本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以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浓度符合环评批复要求,项目验收资料基本齐全,建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验收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公示时间:2019年9月4日-2019年9月30日